在我看来,看守所里的日子除了第一天特别的漫长,往后的日子都是第一天的重复。
我在看守所里就这样不知不觉度过了两周,白天除了**,就是吃饭,吃完饭又是**。让我头痛的是,每天凌晨,起床号将我从梦中拽出来,睁开眼睛的一瞬间,我还是分不清天南地北,白天还是黑夜,有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是躺在家里的床上,或者正在旅行的途中。明晃晃的长明灯,让我失去了时间和空间概念,这种恍惚感,只有利用放风的机会,站在明亮的天空下,才能加以校正,哦,我真的在坐牢。
第二周里,有两个幸运的家伙,在大伙羡慕的注视中被释放了,当他们听到过来带人的民警在门口喊:“某某,某某,释放!”的那一瞬间,这两个小伙子的脸瞬间变得煞白,那是因为不敢相信突如其来的幸福而产生的紧张,他们走起路来摇摇晃晃,甚至来不及和他们最要好的朋友告别,也没有带走任何东西,就这么两手空空跌跌撞撞地走了,头都没有回一个。
两个人释放以后,喧闹的房间里有几分钟的沉默,这一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点难受,他们在暗自伤感,释放的为什么不是自己?
和他们不同的是,我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处境,知道这种幸运暂时不会垂青于我。按照法律程序,下一步决定我命运的时刻是在十六天以后,到时会向我宣布释放还是逮捕。
谁不想早一点回家呢?释放毕竟不是上帝的骰子,他们之所以对释放的两个人感到嫉妒,是因为那些人不清楚法律的边界,以为释放有运气加持的随机。事实上,眼下的局面就好像是玩百家乐赌盘,两张牌怎么样在你抓到手那一刻已经决定,无论你怎么耍尽开牌的花招,牌不会变化,因此没有必要浪费自己的情绪去羡慕别人的自由,还是洗干净屁股,坐好自己的床板,无论好坏,该来的总是会来的。
这两周以来,我像一个勤奋好学的学生,不断地向周围的人打听着各种规矩,甚至打听到了监狱床铺的大小,我要为接下来发生的可能性做好思想上的准备。我的直觉告诉我,这一次我很难绕过这条人生的死胡同。
对于我的虚心求教,有些人很愿意告诉我,有些人则对我爱理不理。其中一位绰号“狱王”的家伙最有耐心,他之所以获得这个绰号,是因为有人在他的判决书上看到,他在有限的45年的生命中,大大小小坐过了十五次牢,而且都是半年八个月的小牢。他们把他的判决书相互传递着看,说他这一辈子不是在坐牢,就是在前往坐牢的路上,忙得连结婚都没有时间,狱王的头衔当之无愧。
不像他的头衔那么吓人,狱王是个性格柔和的小偷,以偷窃街边的电动车为主要目标,我曾经试探着问他,为什么不入室搞一票大的?他用一副过来人的嘴脸很认真地解释:“入室搞不好就变成抢劫,抓住就是大牢,我这个抓住最多不会过一年。”
他不但是个职业小偷,还是个商人,知道如何计算成本。
旁边有人说他:“你没这个胆量。”
对人家的调侃狱王并不在意,作为从事这个职业的人,没有自尊心就是他的铠甲。相反,他像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,对于我的请教总是用同一副语重心长的腔调作开场白:“牢,你说他好坐,他确实好坐,你说他不好坐,他确实也是不好坐。关键看你怎么坐。”
接下来他就看着我,故意不说话,好像自己掌握了坐牢正确姿势的密钥,等着我进一步的求教。
每当此时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,他的模样让我想起孔乙己,用手遮住茴香豆碟:“多乎哉,不多也!”
如果不经介绍,很难将他和小偷挂上钩,但是他就是如假包换的小偷。
我听过他讲解过几次坐牢经验,归纳了他阐述的主题,就是无论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,都必须和警官搞好关系,只有这样才能够混得好,有得吃,不受欺负。
我告诉他,这一条铁律不仅仅在看守所监狱好用,在社会上同样适用。
狱王无意中流露的,才是我最感兴趣的。
我听到他讲述了第一次坐牢的经历,那还是个劳改农场的时代,他跟着监狱里的民警一起,戴着草帽,开上手扶拖拉机去到镇上卖西瓜,那天,他们四五个人将整整一拖斗的西瓜卖个精光,为了奖励他们,带队的民警给他们每人买了一只烤鸡。
他讲述这段经历的目的是为了跟我回忆那只烤鸡的美味,但是在我听来,这种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,乡村田园风的坐牢方式,不禁让人想入非非跃跃欲试。
他和我聊得比较投机,他给我展现了一个我未知的世界,但是其他人却不大买他的帐,说他废话太多。当他被一个捅刀子的犯人骂了一顿以后,讲话就小声小气起来,跟我说话的时候用一边用手掌将嘴巴遮住,一边东张西望,这时候他看上去就流露出了职业本色。
虽然大家都是犯人,但不就代表他们内心认可自己是一丘之貉。
在这群人之间,有一条奇怪的鄙视链,比如:诈骗的看不起打架的,入室盗窃的看不起小偷,本地的看不起外地的,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,没钱的看不起没家庭的,没家庭的看不起没信件的,聘请律师的看不起法律援助律师的。
没家庭没信件没钱没联系人,被统一称之为三无人员,他们是犯人当中的垫脚石,在笼子里一般不大有声音。
和外面的社会比起来,这里面的关系更纯粹,更直接,鄙视链像一把出壳的刀。
除了以上所说的这些,我发现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,他们在描述自己罪行的时候都会不约而同地走向两个极端,
第一种人拼命辩解说自己无罪,好像他们进看守所完全是警察的栽赃,地方恶霸的欺凌,法律的不健全导致的结果,他们的出手伤人纯粹是自卫,他们好像比一张白纸都还要无辜。但是只要你仔细观察,你总能够看出他们叙述事实的过程中,关键的地方语焉不详,或者即使他们嘴巴信誓旦旦,但是你能够从他眼神闪烁里,觉察出来他在竭力掩饰什么。这背后就是真相。
第二种人恰恰相反,他们喜欢将自己的罪行吹嘘得很大,貌似被抓住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。
刚听到这些人介绍的时候我非常的惊讶,比如,有个家伙说自己家里藏着从自动取款机提取出来的现金有“这个数”,说着他指了一下叠得比我个子还高的被子,这个规模的现金,起码得有一个多亿。另外一个毒贩说自己掌握了某一个省的全部货源,而且在东南亚某个地区的大人物喝过鸡血酒。
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,有些人枪毙两回都够格。
但是且慢,当你耐下心来,仔细、重复聆听,他们在叙述自己是多么的罪大恶极时,你马上能够从中发现不少的破绽,比如,他们搞不清缅北和泰北的地理区别。这样多听了几次,你就明白,他们讲述的是自己心目中那位枭雄的故事,将他的所作所为安排到自己的头上而已。
最后你懂了,他们这样吹嘘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周边人对他的尊敬,让人感觉他是“干大事”的人。
还有一种对自己的事情遮遮掩掩,不肯讲明的,大多数干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,比如猥亵妇女儿童,强奸,他们谎称是打架斗殴。这些人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法律文书。
当然,除了这些口是心非的家伙,儒雅的外表和气质同样能够让人误入歧途。
在看人方面,我不得不佩服赵云。
有一位比我早半个月进来的中年人,看上去很有修养,他从不与其他人争辩,一举一动有着绅士般的修养,他自称开着一家颇具规模的印染厂,他向我们讲述了生意蒸蒸日上,却遭人陷害的惨痛遭遇。
当我同情和嗟叹他的不幸同时,赵云却一言不发,偶尔拿眼睛去瞟他两眼,他私下跟我讲:“你看这个人的脸色,发白发灰,看上去就是个吸毒鬼,他哪有什么企业。”
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,赵云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放风,自己能够以市场十五元一克的价格拿到某类毒品,不幸的厂主将自己说过印染厂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,他不由自主地朝着赵云凑过来,眼睛中闪烁着欣喜若狂的光,连连说:“这个价格合适,连吃带赚,都在里面。”
赵云当着他的面,笑着跟我说:“看到没有,这才是他的真面目。”
我哭笑不得,我以前的中产阶级生活经验被现实肢解得支离破碎,我正在融入一个全新的群体,这个群体由小偷,盗贼,诈骗犯,皮条客,吸毒者,毒贩,打手,无赖构成,他们不仅是社会的底层,还是地表下的阴沟,是这个社会的渣。虽然我以前跟他们有过接触,那局限于工作的时候,如今,他们是我生活的全部写照,我和他们一起关在笼子里,我是其中的一员。
唯一和他们不同的是,托王队的关照,我一进门就是318室的二板,对于这间笼子里的人来说,王队是他们的王,我的二板是他王队赋予我的地位,这个位置是他们取代不了,同时意味着我在里面仅次于赵云。
当我向赵云提出来我要干点活的时候,赵云说我可以豁免,否则,王队会责怪他。几天以后我又提出要求,这一次,他想了一下说:“那你负责摆牙杯。”
摆牙杯算什么活呢?这简直是这间笼子里轻松的不能再轻松的活了,连举手之劳都谈不上,任务就是每天在放风之前,去牙杯架那边,把其他人没有摆正的杯子摆正,牙杯把手统一朝向一个方向。
在笼子里,新犯有一套完整的干活晋升程序,顺序都是从洗便槽开始,到抹地板,洗碗,擦碗,洗毛巾,擦笼板,叠被子,冲放风场,最后冲关到到终极等级——打饭。到了这个等级,就有资格和笼头平起平坐,和笼头共同享用岗位带来的福利。
这种一级级往上跳的等级设置,跟游戏里打怪没什么区别,在跳到打饭之前,如果因为行为不规范被扣分,那么就会从叠被子掉落回插地板或者洗便槽。一旦到了打饭,除非你自己不干,否则,没有人强制剥夺你打饭的权利。
通过这十四天的亲身体验,我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,当人习惯了某一种环境某一种规则,并感觉自己在这环境规则里游刃有余,那么无论环境再怎么恶劣,他自我感觉日子并不会很难过,幸福感是对比出来的。
就像现在的我一样,我已经完全适应了318室的生存空间,污浊的空气不再让我胸闷,肆无忌惮地放屁声同样让我感觉到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,文明社会的面纱已经摘除,我们好像赤身裸体的原始人,吃喝拉撒睡,在丛林中自由自在的行走,简单粗暴直接。我不再反感人多,因为在看守所,把一个人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,是对违反监规的一种惩罚。人多,才能凸显优越。
另一面,不需要别人提醒,我自己都感觉到了思想的变化,我渐渐漂离了以前的立场,我的心理向囚徒转化,不知不觉中,我和他们站在了同一阵线,我为他们不公平遭遇叫屈,为他们出谋画策,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。我对民警和辅警喊我名字时候有了本能的反应,我会像其他犯人一样响亮的回答:“是,警官!”
我像漂流到荒岛上的鲁宾逊,我挖掘着他们身上的秘密同时,在这块荒岛上重新塑造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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